欢迎来到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!
代码:000685 简称:尊龙凯时 公告编号:2020-037
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1.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。
2.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、会议召开的时间:
(1)现场会议:2020年6月11日(星期四)下午2:30开始;
(2)网络投票: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(网址:http://wltp.cninfo.com.cn)。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9:30-11:30,下午1:00-3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(星期四)上午9:15-下午3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2、会议召开的地点: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。
3、会议表决的方式: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。
4、会议的召集人: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。
5、会议的主持人: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。
6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1、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
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32,576,908股,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3.2208%。
2、现场会议出席情况
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,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28,834,176股,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.9671%。
3、网络投票情况
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1人,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3,742,732股,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537%。
4、持有公司5%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
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%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7人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,617,786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.8891%。
5、公司独立董事周琪先生、监事陶兴荣先生、监事张文忠先生、人力资源总监秦玲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,其余董事、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,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。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。年审会计师列席了会议。
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,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:
(一)审议关于《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92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81%;
反对484,0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519%;
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00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133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8643%;
反对484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1357%;
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00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二)审议关于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92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81%;
反对467,0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501%;
弃权1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18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133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8643%;
反对467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0958%;
弃权1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0399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三)审议关于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92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81%;
反对467,0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501%;
弃权1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18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133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8643%;
反对467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0958%;
弃权1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0399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四)审议关于《<2019年年度报告>及摘要》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16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00%;
反对467,0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501%;
弃权93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100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057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6860%;
反对467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0958%;
弃权93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2182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五)审议关于《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》的议案
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,046,376,668.35元,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7,370,992.17元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第一百六十八条“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,应提取利润的10%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。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%以上的,可以不再提取”。2019年母公司按注册资本的50%为限,提取法定公积金 1,703,702.60元后,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695,667,289.57元,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,386,792,955.89元,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205,040,477.79元后,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,877,419,767.67元。
公司以2019年末总股本1,475,111,351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.50元(含税),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8,777,837.75元(含税)。本次利润分配后,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,508,641,929.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。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。
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、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。
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,将于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。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34,5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18%;
反对542,4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582%;
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00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075,3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7273%;
反对542,4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2727%;
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00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六)审议关于《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》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16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00%;
反对395,5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424%;
弃权164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176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057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6860%;
反对395,5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9280%;
弃权164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3860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七)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16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00%;
反对395,5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424%;
弃权164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176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057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6860%;
反对395,5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9280%;
弃权164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3860%。
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/2以上,议案审议通过。
(八)审议关于选举华强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
总体表决情况:
同意932,016,908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9400%;
反对543,0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582%;
弃权1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018%。
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同意42,057,786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8.6860%;
反对543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2741%;
弃权17,0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0399%。
表决结果:当选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
(二)律师:杨骏锴、苏燕颜
(三)结论性意见: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,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(2016年修订)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(一)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;
(二)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。
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二〇二〇年六月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