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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    专栏:临时公告
    发布日期:2015-02-27
    阅读量:5668
   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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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代码:000685 简称:尊龙凯时 公告编号:2015-021

    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    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    特别提示:

  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,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。

   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    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    1、会议召开的时间:

    1)现场会议:2015227日(星期五)下午15:00开始;

    2)网络投票: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(网址:http://wltp.cninfo.com.cn)。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227日(星期五)上午9:30-11:30,下午13:00-15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226日(星期四)下午15:002015227日(星期五)下午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    2、会议召开的地点: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。

    3、会议表决的方式: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。

    4、会议的召集人: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。

    5、会议的主持人:董事长陈爱学先生。

    6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    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    1、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

  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,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16,785,614股,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.3666%

    2、现场会议出席情况

   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,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16,242,474股,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.2969%

    3、网络投票情况

 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9人,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543,140股,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698%

    4、持有公司5%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

   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%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0人,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,937,431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.1015%

    5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董事长助理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。

    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
  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,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:

    (一)审议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612,55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730%

    反对765,96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82%

    弃权407,1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788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764,36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3270%

    反对765,96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3983%

    弃权407,1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2747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(二)审议《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612,55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730%

    反对768,46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87%

    弃权404,6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783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764,36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3270%

    反对768,46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062%

    弃权404,6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2669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(三)逐项审议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》

   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:

    1.《发行的种类和面值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49,4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608%

    反对777,3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504%

    弃权458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888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701,2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1293%

    反对777,3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338%

    弃权458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4369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2.《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9%

    弃权499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6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260%

    弃权499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652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3.《定价基准日,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1,172,2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2268%

    弃权102,5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198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1,172,2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3.6703%

    弃权102,5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.3209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4.《发行数量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9%

    弃权499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6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260%

    弃权499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652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5.《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815,8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579%

    弃权458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888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815,8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5544%

    弃权458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4369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6.《发行的限售期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813,3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574%

    弃权461,4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893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813,3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5466%

    弃权461,4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4447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7.《上市地点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9%

    弃权499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6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260%

    弃权499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652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8.《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9%

    弃权499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6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260%

    弃权499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652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9.《未分配利润的安排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785,2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519%

    弃权489,5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4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785,2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586%

    弃权489,5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327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10.《本次决议的有效期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0,9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3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9%

    弃权499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6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7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87%

    反对774,8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260%

    弃权499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652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(四)审议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2,55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7%

    反对771,16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2%

    弃权501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71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4,36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139%

    反对771,16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146%

    弃权501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715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(五)审议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1,0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4%

    反对772,7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495%

    弃权501,9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71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8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91%

    反对772,7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194%

    弃权501,9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715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(六)审议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(二次修订案)的议案》

    总体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515,511,01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.7534%

    反对785,104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1519%

    弃权489,500股,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.0947%

    其中,中小股东(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)的表决情况:

    同意30,662,827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6.0091%

    反对785,10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2.4583%

    弃权489,500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.5327%

    表决结果: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 2/3 以上,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。

    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    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广东中元(中山)律师事务所

    (二)律师:古勇、郑建威

    (三)结论性意见: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,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以及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(2014年修订)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
    四、备查文件

    (一)尊龙凯时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;

    (二)尊龙凯时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。

    尊龙凯时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    董事会

    一五年二月二十七

    上一页:2015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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